“系啊!怎样?我是她老母,她养我不是天经地义?”
梅母叉腰,试图找回气势,但声音不自觉地低了一些,对方冷静的态度让她有些意外。
“很好。根据《雇佣条例》与《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,监护人若挪用未成年子女工作所得,且数额巨大、影响其身心发展,可被判社会服务令乃至监禁。阿芳还未成年,对吗?”
梅母脸上的横肉猛地一颤,叉腰的手不自觉放了下来。
法律她不懂,但“监禁”两个字她听得清清楚楚。
沈易不给喘息机会,目光转向周惠敏,继续施压:
“你刚才试图诱拐这位周同学,在场所有人都可作证。
她父亲是退休的消防队队长,哥哥在O记当差。
你猜,如果他们知道有人想拉他们家的宝贝女儿去你的歌舞团‘赚大钱’,会有什么后果?”
梅母的脸色由红转白。
他最后看向梅母,给出最终的警告,语气斩钉截铁:
“阿芳,我帮定了。我会请专业人士来处理她的合约。
从今以后,她的人生和收入,会由法律和信托来保障,而不是由你予取予求。”
他微微前倾,声音压得更低:
“你可以试试阻拦。看看是你认识的那些人情管用,还是劳工处和法庭的传票管用。”
梅母彻底僵在原地,像被掐住脖子的母鸡,脸色由红转白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年轻人,不吵不闹,却句句砸在她的命门上。
沈易不再看她,转身对梅颜芳和周惠敏:“我们走。”
他带着两人,径直离开了后台。
走出歌舞团后巷,梅颜芳看着沈易平静的侧脸:“你刚才说的律师、信托基金……”
《从香江大亨到女星干爹》 第3章 请梅颜芳教周惠敏(第4/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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