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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得意地哼哼两声,清了清嗓子,故意压低声音:“听说是为了抹去我们的个体存在。”
闻言,二十二号高高举手,三十五号见状扬扬下巴,示意她开口。
“那我现在改名玛丽莲梦露还来得及吗?”
“那你得先穿越回去,”二十七号幽默又不完全幽默道,“两年了,没救了,等死吧。”
“呜哇呜哇,过分!”
二十二号挥了挥拳,大家笑作一团,都没把这件事当真。只有处于局内的我,神色逐渐凝重。
舍去姓名过往,是独属于三年二班的校规。
往下二年二班和一年二班,都没这个规定。
但依照她们的说法,在另条线的十四中,每一届二班都有这条规定。
能安安稳稳执行很多年,就必须没出过什么大事,或者出事也能压下的那种,不然家长和社会都不会允许这种奇葩规矩存在。
而且它还必须有足够充分充分或足够糊弄人的理由,让人接受。
强权固然有用,但无法限制人们私下的行为。尤其高中生正处在躁动的年纪,并不是那么服从管教。这种规定,根本无法持续很久。
更别提能发展到抹除个体意识的地步。
看来还有更深的线索。
得想办法进办公室。
年轻人思维一向跳跃,晃一走神,他们已经聊到四天后的开学考,考试结束,也就正式开启第一轮投票。
“我这个暑假一点书都没看,考试肯定完蛋,”二十二号长叹口气,又看向我,“三号救命呜呜呜,现在一号二号走了,你就是我们班最聪明的那个了呜呜呜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