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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已深,万籁俱寂。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,照亮了一片宁静。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,沉浸在梦境之中。然而好景不长,一阵莫名的不安感却让我从睡梦中惊醒过来。
我的眼睛缓缓睁开,周围的黑暗让我感到有些陌生和恐惧。心跳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,仿佛要跳出胸腔一般。我静静地躺在床上,试图平静下来,但脑海中的思绪却如同潮水般汹涌。伸手摸了摸床单,也已被汗水打湿。
我闭目养神片刻后,摸到自己的手机,看了一眼时间:凌晨两点四十二分。打开了备忘录,接着写到:沈佳怡,城。
有些口渴,便起身推开房门,走向客厅,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在观赛的亢奋的球迷赵志。赵志是个标准的世界杯球迷,几乎是逢场必看,还喜欢看回放。看到我出来了,赵志拿起遥控器降低了几格音量,道:“怎么又梦到她了?”
我此时正在喝水,发出了一个并不明显的声音。
“你说你们两个,扭扭捏捏的像什么话啊?就看我和那个谁,我忘了。有好感就在一起啊是不是。大学的时候,她喜欢你这个事,你不会不知道吧?你家里人生病,是沈佳怡给你凑了五万块钱,这事你也不会不知道吧?就连你报社的工作也是她找人给你安排的,孙铭阳,碰见这种人你就偷着乐去吧,我要是你,我得羞愧死。”说完,赵志接着去看球了,他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人,口无遮拦。
对了,差点忘了自我介绍,我叫孙铭阳,刚从一家本市中等偏上的报社辞职,现在正在和赵志合租。沈佳怡是谁?她是我大学的同学,但是其他人都说我们应该在一起的,虽然赵志说的事都是真的,可是我也是有难言之隐的。毕竟身为当局者,我现在都忘不了沈佳怡当年的热情似火。从报社辞职,并非我的本意。最近一段时间,我的生物钟出现了问题,几乎每一天都和今天一般,在午夜准时醒来,睡眠不足加上多梦,让我越来越难以应付报社的任务。前几天,老板找到了我,用委婉的语气把我炒了鱿鱼。
其实工作很好找,只不过看你愿不愿意付出努力罢了。赵志现在在我之前的报社旁边一家大超市做收银,虽然工作繁琐挣得也不多,但是好在生活自由自在,没人约束,再加上大超市的店长比较看重他为人真实,也乐意在这里工作。
我回到了房间,却困意全无,只得坐在桌前,打开抽屉拿出了那张沈佳怡的照片。这张照片是赵志背着我管沈佳怡要的,几年过去,已经有些裂纹和泛黄。
沈佳怡。城。
这两个原本不相关的词语已经几乎连续一个月出现在我的梦里了,这说明什么?
城。一座城。一座什么样的城。
我闭起眼睛找寻答案,宛如在一条暗潮汹涌的河中逆流而上。思绪万千,却没有一丁点线索。在梦中见到的,离开了梦却如氧化一般飞快消逝。
“还在看她照片?”赵志不知何时出现在我的门口,还露出了一脸坏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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