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林建手里拿着纸,噗嗤一声,擤鼻涕擤了个彻底,但是一张纸好像并不够,林建一直擤还是没擤完。
看着已经转过身去的严诚,林建也并不害羞,小胖手一边捂住自己的鼻涕,一边又拽了拽严诚的衣袖。
严诚感觉到袖口有人拉动,又扭过了头,林建一双小胖手把鼻子捂得严严实实,只剩下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滴流滴流转。
“哥哥,你能再给我几张纸吗?我鼻涕没擤完。”奶声奶气的小嗓音让严诚心生柔软,他又拿出整整一个纸抽的纸巾放在林建面前,让林建擤了个痛快,林建擤鼻子,他就在那看。
小孩儿因为养的好,吃的也多,小脸白嫩嫩,红扑扑,看着又软又滑,再加上那两双提溜圆的大眼睛,显得更是讨喜,像是个毛茸茸的小动物,一口小白牙看着甚是可爱。
“谢谢哥哥。”林建擤完鼻涕,礼貌的朝严诚道了谢,笑的见牙不见眼,看着像个年画娃娃。
“不用谢,你叫什么?”严诚对这个讨喜的小孩很是感兴趣,都说孩子七岁八岁讨人嫌,这个小孩儿真是一点都不像他亲戚家的那些小崽子,看着就讨人喜欢。
“我叫林建,我爸爸叫林稳,妈妈叫兰柔水,我今年六岁啦,最喜欢吃馒头。”林建小嘴叭叭的说个不停,黝黑的大眼睛里放着光,想来是对这个长相帅气又和善的哥哥很有好感。
严诚听着小孩儿的自我介绍,心里大概有了个数,他出身于军官家庭,从小就被教育不能轻易向别人说出自己的身世,不然被坏人盯上很麻烦,但是这小孩儿毫无防备之心,想来家里人把他照顾的很好。
“林建,你好,我叫严诚,严肃的严,诚实的诚,你以后就叫我”
“诚诚哥哥,诚诚哥哥,你叫我林宝贝就好了,我妈妈就是这么叫我的,诚诚哥哥,你长得好好看呀!”还没等严诚说完,林建就自来熟的一口一个诚诚哥哥叫的亲切,还夸人家长得好看,活像个小流氓。
可严诚偏偏吃这一套,听到林建叫,笑的别提多开心,看着小孩儿一直不停说个不停的小嘴,还上手捏了捏小孩儿的小脸蛋,果然同想象中一样手感很好,脸滑滑的,嫩嫩的,像块有弹性的豆腐,严诚一捏就停不下来。
林建也是很乖,被严诚捏着没有一点不高兴,反而因为严诚力度放的小很是享受的眯了眯眼,两人一个捏脸,一个享受,倒是过得潇洒快活,老师讲了什么一点没听。
小学一年级本就是为了适应学生能够适应上学生活,老师讲的东西也很水,基本就是练练字,唱唱歌,算算数,学拼音。
所以一个上午过得很快就要到吃饭时间了。
同学们都一窝蜂的冲了出去,严诚在后面慢慢悠悠的走,一手拿着上午江叔给的饭盒,一手牵着上午刚认领的小孩林建。
-核心故事:讲述洛尘历经惊天动地的大战,从普通修炼者成长为超越无上道祖的万界至尊,平定乱世、重塑万界秩序的传奇历程。最终,洛尘以无上之姿守护万界,混元天宗成为守护众生的永恒丰碑,其传奇故事激励后世修炼者。-主要人物-洛尘:从籍籍无名成长为万界至尊,掌控生死轮回与万界生灭,以无上实力和智慧平定万界,建立新秩序。-洛鸿......
是的,我有自残的行为,我知道“自残“自残”这个词也是初中。但我这个行为的开始是在我很小的时候,小到我记不清是几岁了,应该是上了小学的。只知道我想做的事总是做不了,我不想做的事总是被强迫着做,我做过的事情,做过的妈妈不愿意我做的事,得到的永远就是被骂挨打,家里的筷子必须是铁的,可以在吃饭的时候打我的头;他们的皮带必须......
摆烂歌王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,摆烂歌王-壹夜看尽长安花-小说旗免费提供摆烂歌王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原本平静的青青草原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。 草原扛把子习青甩了甩大尾巴:“终于等到报仇的机会了。” 他化作狼形接近仇人,刚走出两步就遇上死对头独眼狼,奄奄一息时被仇人捡了回去当狗养,还取了个娘唧唧的名字——小崽儿。 那人干啥啥不行,躺平第一名,习青要下死手时,却突然发现这人不是他要找的仇人。 习青变回人形,威胁道:“你带我进京,我要报仇。” 沈岚吃惊:“原来你不是狗?” 习青:“……” 沈岚反应过来,指了指自己的轮椅,“本王没几年好活了,放过本王吧。” 说完当场给习青表演了一手吐血。 习青虽远离市井,但也听人类说过,要想找人办事,要么给钱,要么给权,要么……色诱。 习青一没钱,二没权。 他想了会儿,把裤子一褪,冷冷道:“三次。” 沈岚:“你是不是误会了,本王不是那种人,况且本王不举,别说三次了,就是一次……” 习青:“我族中有一秘术,习之便可——” 沈岚义正言辞打断他的话,“那都无所谓,主要是本王想帮你报仇。” 攻扮猪吃猪,因为受不咋聪明。...
第一卷分家记 雉水县高庄村住着李高地一家人。李高地有李满囤、李满仓、李满园三个儿子。儿子们大了,李高地为了孙子的前途,决定分家。结果分家后,李高地忽然发现事情似乎和他想的不一样––三个儿子各自奔着自己的前程,呼啸而去。 第二卷童养媳 红枣终于如愿进了城,就是进城的方式有些尴尬——她成了谢家的童养媳。从此她多出一双爹娘不算,还有了一个小丈夫谢尚。 第三卷觅封侯 谢尚连中六元之后,红枣跟着进了京,成了京里罕有的大脚命妇,引来无数侧目。...
唐宙暗恋谢时新很多年,因为喜欢,不顾家人反对去谢时新的公司工作,却在谢时新的公司里,受了许多欺负,吃了许多的苦。 自知和谢时新没希望了之后,他发明了一种能忘记谢时新的药。 这个药服下后,需要找一个Alpha,在他的特殊时期标记他,才能见效。 唐宙花了大价钱,找了个靠谱的机构,找了个靠谱的Alpha。 但没想到,第二天在家里醒来,这个中介口中靠谱的Alpha,赖在他家不走了。 也行吧,这个人的信息素唐宙好喜欢,那就先养着吧,必要的时候还能用一用。 后来,某天。 唐宙半夜突然情况特殊,迷迷糊糊的,硬是被抓起来标记。 他似乎听到谢时新说。 “你什么时候才能把他忘了?” “这里能不能给我一个位置?” “能不能也喜欢我?” —— 谢时新因家事出去避几天。 第一天才入住,房间就来了个莫名其妙的东西。 这个人自言自语,乱七八糟,还哭,好烦。 不过他好香。 后来知道了许多真相后,当事人表示,非常后悔。 (还是觉得这个文案好,又改回来啦,硬要当作已经发生过哈哈哈) 【人设】小迷糊的学霸受x总在吃自己醋的攻 【一些】有私设...